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九州网页版辅导员管理办法》(贵理工党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的最新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2020-2021学年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含学生科科长或副科长以及2020-2021学年在岗但现已转岗的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勤勉敬业、工作实绩、廉洁奉公五个方面。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道德素质,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业务能力,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勤勉敬业,主要考核工作努力程度、出勤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廉洁奉公,主要考核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自律。考核工作要以辅导员年度工作为依据,重点考核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管理服务、易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创新和特色等内容。
2.考核依据。按照《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贵理工党发〔2020〕78号)执行。
三、考核组织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招生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学院考核由各学院成立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学校考核由学校成立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等校直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校级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考核时间
1.院级考核启动时间:2021年6月25日-6月30日
2.校级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个程序:一是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在辅导员自评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校级考核、学院考核、学生测评等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全面、集中的考核;二是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评议确定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具体考核步骤:
(一)辅导员自评:辅导员本人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本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对个人年度工作及成效进行工作总结,认真撰写《XXX学院辅导员XXX同志2020-2021年度述职报告》,填写《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年度考核自评述职报告表》。其中,《年度述职报告》可以和《述职报告表》中“主要工作情况”通用。此项考评作为考核参考材料。(附件1、2)
(二)学生评价:辅导员所带学生须于2021年6月25日-6月30日登陆学生管理系统辅导员考核界面学生测评一栏对辅导员进行打分。每班参与评议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班级学生总数的30%;
(三)学院考核: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对照《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评分。各项评分结果填写完成后,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12日前交到学工部214。
(四)校级考核: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按照《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要求,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逐一述职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
辅导员工作考核等级和奖惩情况详见《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的考核原则、程序开展工作。
(二)请被考核的辅导员在撰写述职报告和填写材料时按照格式要求,做到态度认真、思路清晰、内容完整、结构严谨、数据准确,汇编材料时要做到板面美观、逻辑清晰、条目清楚、便于检索,并于7月12日前将汇编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手册》或学生管理系统辅导员工作台帐、学院考核评价结果一并交到学工部思政科。
(三)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校级考核者请写书面说明材料经学院书记(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工部。
附件:1.九州网页版2020-2021学年辅导员考核材料汇编格式
2.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年度考核自评述职报告表
3.汇编材料格式规范
4.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中共九州网页版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李永1325632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