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第三聘期第一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贵理工人发〔2021〕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校辅导员第三聘期第一学年考核工作,《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积分计算办法》经第三聘期第一学年辅导员系列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九州网页版委员会学生工作部(代章)
2021年9月4日
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积分计算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第三聘期考核办法的通知》(贵理工党发〔2021〕47号)文件要求,辅导员除按照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进行积分外,还应根据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为有序开展学校辅导员第三聘期第一学年考核工作,特制定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积分计算办法。
一、适用范围
所有在编、与学校建立岗位聘用关系,受聘于辅导员岗位的教职员工。
二、适用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体系内容
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职业态度、基础工作及专项工作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做好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辅导员认真学习《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积分计算办法》,如实计算工作量积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辅导员专项考核指标体系积分表